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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專區 > 功能性委員會 -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組織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前項或章程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獨立董事均解任時,本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如下:


審計委員會成員

職稱 姓名 主要經(學)歷 備註
獨立董事 張居興 臺灣大學 財務金融研究所 碩士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副總經理
中信票券金融公司 副總經理
召集人
獨立董事 温萬壽 交通大學 電子物理系 學士
豐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華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副總經理
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長
獨立董事 彭俊豪 成功大學 企業研究所 碩士
元大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獨立董事 譚仲民 國立臺灣大學 商學研究所 碩士
世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智仁科技開發(股)公司 監察人
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助理
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1年08月02日至114年08月01日,迄今已開會10次,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或代
表人姓名)
實際出(列)
席次數(B)
委託出
席次數
應出(列)
席次數(A)
實際出(列)
席%(B/A)
備註
獨立董事本人  張居興  10 0 10 100 111.08.02 選任, 召集人
獨立董事本人  温萬壽  10 0 10 100 111.08.02 選任
獨立董事本人  彭俊豪  9 1 10 90 111.08.02 選任
獨立董事本人  譚仲民  6 0 6 100 112.06.29 新任